关于收缴白马教学科研基地土地租用费的通知
日期:2023-11-10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各相关学院、课题组:

为加强我校白马基地资源管理,保障可持续建设和发展,结合我校基地实际情况,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,并经2023年10月2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现将白马基地土地租用费收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收缴标准

白马基地土地租用费标准调整为700元/亩/年,并自2023年1月起执行,2021、2022年参照700元/亩/年标准收缴。部分已缴课题组,超额收取的金额将予以退还或后期续租抵缴。各课题组土地租用应缴费用情况详见附件。

二、缴费要求

1.各学院负责核实本单位土地使用情况,督促本单位课题组按时交纳土地租用费。

2.请各课题组填写《白马教学科研基地科研项目用地协议》(签字并盖章)及《南京林业大学内部结算凭证(四联单)》,于11月30日前将协议及四联单交至白马基地建设管理科,地址:老图书馆133办公室。

3.逾期未按要求缴纳土地租用费的课题组,视其为放弃租用白马基地相关土地。学校将土地收回学校,地上附着物限期未自行迁走的,其所有权和处置权归学校。

联系人:刘老师,孙老师,联系电话:854284101377060312213770676561

附件:白马教学科研基地科研项目用地协议

南京林业大学内部结算凭证(四联单)

 

 

 

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

2023年11月10日